更新时间:2026-05-28 09:35:23
随着数字政府建设纵深推进,数据汇聚共享、数据清洗治理、数据资源建模、数据质量管控等数据类信息化项目,已成为政府财政投资评审的重点内容。相较于传统软硬件采购、标准化系统开发类信息化项目,数据治理项目具备服务无形性、需求动态性、工作量弹性化、成果非标化等特征。当前造价评审工作中,此类项目普遍存在造价核算口径不统一、工作量难以量化、预算虚高或预算不足、评审依据不足等问题,核心问题在于项目边界模糊、传统测算方法适配性不足。本文结合数据治理类信息化项目造价实操工作,系统梳理数据治理项目造价测算逻辑,深度剖析费用测算核心困境,并针对性厘清评审难点与优化思路,为数据类信息化项目造价评审规范化开展提供参考。
01 数据治理项目造价核心测算逻辑
数据治理项目区别于传统信息化建设项目,无标准化硬件工程量、无固定功能开发模块,核心投入为技术服务人力、数据全生命周期处理、算法模型优化、长效运维管控等隐性成本,行业主流测算方式以工作量人月计价法为核心,辅以数据量级计价、资源租赁计价、模型定制计价等补充方式,契合当前团体标准及地方信息化造价测算规范要求。
从费用构成来看,数据治理项目造价主要涵盖四大核心板块,也是造价审核的核心内容:一是数据全生命周期治理服务费,包含数据采集、清洗、转换、汇聚、脱敏、质检、归档、销毁等全流程人工与技术投入,计算公式为治理工作量×对应层级技术人员人月单价;二是数据模型与算法搭建费,针对业务定制化数据模型、分析算法、血缘追踪模型等开发优化费用,依据模型复杂度、开发工作量核算;三是平台工具适配费用,包含治理工具部署、适配、二次开发及国产化适配成本;四是云资源、存储、算力等租赁使用费,保障数据处理、存储、运行的配套资源费用。
当前全国多地已出台地方信息化项目测算标准及团体规范,明确数据治理项目不得以传统软硬件清单计价模式核算,核心以人月工作量计量为核心依据,但各地标准细化程度不一、执行口径存在差异,导致实操困难。
02 项目边界模糊导致传统测算方法"失灵"
传统政务信息化项目造价测算,已形成成熟的方法论,硬件设备有明确型号、参数、数量,软件开发有固定功能模块、开发生产率,项目建设范围、交付标准、工作量边界清晰,造价审核可依托标准化参数精准进行测算。而数据治理项目的核心属性是服务型、动态型、非标型,项目边界模糊问题贯穿立项、预算、实施、验收全流程,直接导致传统测算方法不适用。
(一)需求边界泛化,建设范围无刚性界定标准
传统信息化项目立项需求具体明确,建设内容、功能模块、建设范围可精准量化,预算与建设内容一一对应。而数据治理项目聚焦数据资源整合优化,立项阶段普遍存在需求笼统、表述模糊的问题,多数项目仅明确“实现数据汇聚共享、提升数据质量、构建数据资源目录”等宏观目标,未细化界定治理数据量级、数据来源渠道、清洗标准、整改精度、模型覆盖范围、治理场景边界等核心量化指标。
需求边界的模糊性,直接导致建设范围可随意伸缩:一方面,承建单位可通过泛化治理范围、扩大工作量申报抬高预算,出现“重复治理、过度治理”的预算虚高问题;另一方面,部分项目立项刻意压缩治理范围,导致预算偏低,实施中频繁新增增量工作,引发超概算、项目延期、追加投资等问题。对于造价评审工作而言,因无刚性的需求边界与建设范围界定,无法精准判定申报工作量的合理性,难以甄别预算水分与真实刚需。
(二)工作量边界模糊,传统定额计价无适配依据
定制软件开发能采用成熟的功能点方法进行测算,但数据治理工作属于智力密集型服务,核心工作量依托数据工程师、数据建模师、数据运维人员的专业技术投入,无统一的行业定额标准。
同一治理场景下,数据基础质量、数据冗余程度、业务复杂度、适配难度存在极大差异:例如同等量级的政务业务数据,历史遗留杂乱数据的清洗整改工作量,是标准化新增数据的3-5倍;跨部门、跨系统异构数据的汇聚治理工作量,远高于同系统内部数据整合。传统测算模式无法适配这种动态差异化的工作量,现有预算申报多依赖承建单位自主申报人月工作量,主观性极强。同时,行业普遍存在“隐性工作量难以核算”的问题,数据溯源、冲突校验、规则迭代、合规整改等后台隐性工作,往往未纳入常规预算核算,极易出现成本漏算或重复计费问题。
(三)交付边界模糊,成果量化与计价脱钩
信息化项目交付成果具象可量化,设备数量、系统功能、模块性能均可逐项核验,造价与交付成果直接挂钩。而数据治理项目交付成果以数据资源目录、标准化数据池、数据质量规则、分析模型、治理报告等无形成果为主,存在成果无统一验收标准、价值难以量化、质量无法精准评级的问题。
从财评角度来看,难点在于“造价与成效脱钩”:无法通过交付成果反向核验工作量与预算合理性。例如,同等预算申报标准下,部分项目仅完成基础数据汇聚,未实现数据质量整改;部分项目过度精细化治理,造成财政资金浪费。同时,数据治理具备持续迭代属性,并非一次性建设完成,政策更新、业务调整、数据增量都会催生新的治理需求,项目建设期、运维期、迭代期的工作边界相互重叠,传统静态造价测算模式无法适配动态迭代的建设特性,导致预算核算精准度严重不足。
(四)计价体系滞后,传统核算规则存在适配缺陷
当前财政信息化造价评审体系,核心依托软硬件采购、定制开发、系统运维的传统计价规则,未针对数据治理全生命周期服务制定专项核算标准。一是软硬件计价规则不适用于纯服务类数据治理项目,多数数据治理项目无大量硬件采购、无标准化软件开发,核心成本为人力服务,传统计价模式无对应核算内容;二是各地人月单价标准不统一,不同层级、不同专业技术人员的单价界定模糊,数据建模、数据合规治理等专业服务单价无明确指导价,预算申报随意性大;三是增量工作计价无规范,数据治理实施中普遍出现的新增数据源、调整治理规则、优化模型算法等增量工作,缺乏标准化的计价依据,极易引发变更签证乱象。
03 测算困境引发的连锁实操难题
基于边界模糊的核心问题,数据治理项目在造价测算实操中衍生出多重连锁难题,进一步加大评审管控难度。
一是预算偏差率居高不下。因工作量无法精准量化、隐性成本难以预判、迭代需求不可预估,数据治理项目普遍存在“立项预算虚高、实施超支、竣工结算偏差大”的问题,部分项目预算偏差率远超传统信息化项目合理区间,造成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偏低。
二是同质化项目造价差异过大。同一区域、同类型的数据治理项目,不同承建单位申报的预算金额差距可达30%-80%,核心原因是工作量统计口径、人月计价标准、治理范围界定不统一,无行业基准标尺,财评审核难以横向对标、精准核价。
三是绩效与造价管控脱节。传统项目可通过工程量、交付成果核验资金使用绩效,而数据治理项目造价核算无量化依据,容易出现“重预算申报、轻治理实效”的问题,资金投入与数据质量提升、数据赋能业务的实际成效不匹配,财政绩效评价难以落地。
四是权责界定模糊。项目边界模糊导致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的权责划分不清晰,实施过程中新增治理需求、调整治理标准时,无法界定是否属于合同约定建设范围,频繁引发造价争议、结算纠纷,增加评审与审计风险。
04 造价测算审核的优化思路
针对数据治理项目测算困境,结合评审规范化管控要求,需要跳出传统信息化造价核算的惯性思维,建立一套"边界可量化、工作量可对标、成效可挂钩、过程可管控"的适配性评审机制。
第一,前置界定项目刚性边界,夯实测算基础。在立项及预算评审阶段,督促建设单位细化量化项目建设边界,明确治理数据量级、数据类型、清洗标准、质量合格率、模型数量、治理场景、建设周期等核心量化指标,形成可核验、可落地的建设清单,杜绝模糊化、泛化需求,从源头压缩预算弹性空间。
第二,推行标准化工作量核算模式。严格依托现有团体标准、地方信息化造价测算规范,统一采用“人月工作量+分级单价”的核心计价方式,区分数据整理、清洗、建模、运维等不同岗位的工作量标准,明确各级技术人员的人月单价区间,杜绝高价低质、虚增工作量等问题。同时,细化隐性工作量核算口径,将数据溯源、合规校验、迭代优化等常规隐性工作纳入标准化核算范围。
第三,建立成果与造价联动审核机制。摒弃传统“以工作量定造价”的单一审核模式,建立“工作量+交付成果+治理成效”三维审核标准,将数据质量达标率、数据共享利用率、模型落地应用效果等核心指标与造价结算挂钩,未达标成果按比例核减费用,杜绝无效投入、资金浪费。
第四,规范增量变更造价管控。明确项目静态建设范围与动态迭代范围的边界,区分合同内固有工作与新增增量工作,制定数据治理增量工作计价细则,杜绝随意变更、重复计费、超范围建设等问题,强化全过程造价动态管控。
第五,推行横向对标评审机制。建立区域内数据治理项目造价数据库,梳理同类型、同量级、同场景项目的平均造价、工作量、单价标准,形成评审对标基准,有效规避同质化项目造价差异过大的问题,提升评审精准度与公正性。
当前成都东契奇科技主编的《数据资源建设费用测算标准》(T/SCSDSJFZYJH 027-2025)为数据资源建设项目的投资编制和审核工作提供了系统性的方法论支撑。标准围绕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需求,从项目类型划分、费用科目构成、测算方法体系三个维度构建了完整的费用测算框架。有助于解决当前数据类信息化项目造价核算口径不统一、工作量难以量化、评审依据不足等突出问题,推动数据资源建设项目造价测算从经验估算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转变,提供了统一的技术参考基准。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数据费用】《数据资源建设费用测算标准》(T/SCSDSJFZYJH 027-2025)-标准解读;
同时,其他省市也为数据治理费用测算做出指引:【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建设和运维项目预算支出标准》(桂财建〔2023〕102号)-省市费用标准解读系列;【长沙】《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评审指南》(长财评综〔2023〕12号)-省市费用标准解读系列
05 结语
数据治理类信息化项目的造价测算困境,本质是传统静态、量化、标准化的造价体系,与新型动态、非标、智力密集型数据服务项目的适配性矛盾,核心根源在于项目边界模糊、计价标准滞后、成果难以量化。对于造价评审工作而言,不能照搬传统软硬件项目的审核逻辑,需立足数据治理项目全生命周期特性,以边界量化为基础、标准计价为支撑、成果核验为核心、动态管控为保障,持续优化测算与评审机制,精准管控财政投资成本,杜绝资金虚耗,实现数据治理实效与投资效益的双向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