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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化系统运维能力评估规范》(DB34/T 5303-2025)标准解读
更新时间:2025-12-31 15:45:49

《政务信息化系统运维能力评估规范》(DB34/T 5303-2025)是安徽省针对政务信息化系统运维能力制定的地方标准,于2025年9月3日发布、2025年10月3日正式实施。该标准由安徽省大数据中心提出、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归口,联合安徽省数字江淮中心等单位共同起草,核心目标是通过明确评估内容、流程及要求,建立科学统一的运维能力评估体系,为政务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的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依据。此前我们对各省市信息化项目运维费的计取方法进行了盘点,也对各省市的运维费用标准进行了解读,详细可见【合集】运维文章+标准解读大盘点!一文帮你从头捋到尾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对象

本标准适用于政务信息化系统运维能力的各类评估活动,覆盖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政务信息化系统的运维服务提供方(含自有运维团队、第三方服务商),以及开展运维能力评估的监管机构、第三方评估组织等。


(二)核心定位

作为政务信息化运维领域的“评估标尺”,其核心作用是解决“运维能力怎么评、评什么、按什么流程评”的问题,为运维服务质量提升、监管考核、服务优化提供统一依据,不直接涉及预算编制,但可作为预算执行效果评估的重要参考。


二、评估核心内容:三级指标体系详解

标准构建了“4个一级指标+若干二级指标+25项三级指标”的完整评估体系,明确区分基本项(19项,必选)和拓展项(6项,可选),既保障运维服务的基础底线,又为能力升级预留空间,具体如下:


(一)服务制度:运维工作的“规则基础”

二级指标

核心三级指标

指标类别

关键要求

制度策划

编制运维服务目录

基本项

需包含服务名称、简介、目标、内容、时间、交付方式及成果

建立组织架构及管理办法

基本项

匹配运维服务需求,明确组织职责边界

制定运维服务能力管理计划

基本项

覆盖人员、资源、技术、过程四大核心要素

制定服务质量管理方法

基本项

明确质量管控标准及考核方式

制度实施

制定实施计划并落地记录

基本项

计划需满足策划要求,实施过程全程留痕

制度检查

定期自查并形成报告

拓展项

自查需聚焦“策划要求与实际实施的差异”

持续改进

基于检查结果优化制度

拓展项

形成“检查 - 整改 - 优化” 的闭环机制


(二)服务人员:运维能力的 “核心载体”

二级指标

核心三级指标

指标类别

关键要求

人员管理

配备满足需求的服务人员

基本项

驻场服务需配备独立运维团队

编制人员管理机制

基本项

明确人员聘用、调配、退出等规则

岗位结构

设置合理岗位结构

基本项

岗位设置与运维业务需求匹配

评估优化岗位匹配度

拓展项

定期检查岗位结构、职责与业务的适配性并改进

知识和技能

人员具备对应岗位能力

基本项

核心技能需覆盖岗位职责要求

培训和考核

定期开展培训与绩效考核

基本项

按管理机制落实培训计划,建立考核体系


(三)服务过程:运维执行的 “关键环节”

二级指标

核心三级指标

指标类别

关键要求

过程管理

签订服务等级协议(SLA)

拓展项

明确服务质量、响应时间等约定(若有)

过程执行

基本过程执行(可用性、可靠性等)

基本项

核心考核:系统可用率、服务中断次数、平均故障恢复时间、需求响应情况(按服务需求或SLA 约定评估)

关键过程执行

基本项

评估事件资源调度、问题处理、知识库匹配、配置管理关联度等

落实等保测评与应急演练

基本项

按要求完成等保测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安全风险

安全风险防控与整改

基本项

记录安全风险发生情况及整改效果


(四)服务成效:运维价值的“最终体现”

二级指标

核心三级指标

指标类别

关键要求

运维成效

履约程度核算

基本项

公式:实际履约服务内容数/ 约定服务内容数 ×100%

系统运行成效认可

拓展项

涵盖国家、省级、社会层面的认可情况

用户满意度

制定满意度指标

基本项

指标需贴合服务对象需求

实施满意度评价

基本项

定期开展评价工作并记录结果

用户问题闭环处理

拓展项

确保用户反馈的问题全流程闭环解决


三、评估流程及要求:规范有序的“评估路径”

标准明确评估机构需遵循“接案-制定方案-实施评估-出具报告”4大核心流程,确保评估工作公正、客观、可追溯。


四、实施意义:多方共赢的“标准价值”

(一)对政府部门(运维需求方)

解决“运维能力好坏无标尺”的问题,通过标准化评估清晰掌握运维服务质量;为运维服务优化、服务商考核提供客观依据,推动运维服务提质增效。


(二)对运维服务提供方(含第三方服务商)

明确能力建设方向,通过指标体系对标自查,找到制度、人员、过程中的短板;以“持续改进”要求推动服务升级,提升市场竞争力。


(三)对监管部门(数据资源管理、财政等部门)

获得统一的评估依据,实现政务信息化运维能力监管的“标准化、透明化”;为政务信息化资源配置、预算绩效评估提供重要参考,避免资源浪费。

综上,DB34/T 5303-2025标准的实施,将推动安徽省政务信息化运维服务从“经验化管理”向“标准化管理”转型,为数字政府建设筑牢运维保障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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