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时代,各省市对于信息化项目中成品软件购置费的管理有着各自的规定和方式。这些规定不仅影响着项目的成本核算和采购决策,也为软件产品的预算价格编制带来了多样性。下面我们将从计价方法、价格依据的异同以及详细计价说明方面的特别规定进行深入分析,并探讨一个典型软件产品在不同省市中的预算价格编制差异及影响因素(文章后附详细对比表)。
一、计价方法的异同
1. 常见计价方法类型
(1) 基于询价和成交价的方式**:如广东、山东、湖北、广西等省份,采用询价结合成交价的方式确定成品软件购置费。即通过引入1 - 3家成品软件服务提供商询价,或参考已有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价来确定价格。这种方式能够及时获取市场信息,根据实际的交易价格进行计价,使价格更贴近市场实际情况。
(2)公式计算法:像四川的计价方法为成品软件购置费 = ∑(软件授权协议单价或市场单价 + 单套软件实施工作量×人月费用单价)×数量;海南也是成品软件购置费 = ∑(软件授权协议单价或市场单价 + 单套软件实施工作量×人月费用单价)×数量。这种方法通过明确的公式,将软件单价、实施工作量等多个因素综合考虑在内,使得计价更加细致和准确,能更好地反映项目的实际成本构成。
(3)参考多种价格的综合估算**:江西的计价方式是参照市场近似产品价格、已往同类项目采购价格或者行业参考价格进行投资估算。这种方式相对灵活,但可能在价格的准确性上不如前两种方式明确和直接。
2. 异同分析
相同之处在于大部分省份都认识到了市场价格信息的重要性,并将其作为计价的重要依据。然而,不同的计价方法在适用范围和精准度上存在差异。公式计算法适用于项目成本构成相对复杂、需要详细核算各项费用的情况;基于询价和成交价的方式更适合快速获取市场实时价格信息的项目;而参考多种价格的综合估算则在缺乏明确市场价格或已有类似项目参考的情况下使用。
二、价格依据的异同
1. 共通的价格依据
(1)同级别不同品牌服务商的询价报价单**:湖南、重庆、四川、海南、西藏、山西等众多省份都强调了需要提供三个或以上同级别不同品牌服务商的询价报价单。这一依据能够从多个供应商处获取价格信息,增加价格的透明度和竞争性,避免单一供应商的价格垄断。
(2)政府采购项目中的中标(合同)价格**:很多省份如湖北、四川、海南、西藏等也提及了参考近六个月或近一年政府采购项目中同类型同级别成品软件的中标(合同)价格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利用已有的政府采购案例作为价格参考,可以减少项目单位的询价成本,同时保证价格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2. 差异体现
(1)部分省份对触发询价报价单或参考政府采购价格的条件有所不同。例如,湖南规定同品牌型号版本成品软件数量(X)<20时,调整系数≤1.0;20≤X≤50时,调整系数≤0.85;X>50时,调整系数≤0.7。这意味着不同数量规模的软件产品在价格计算时会有不同的调整,鼓励项目单位进行批量采购以获取更优惠的价格。而西藏则规定原则上成品软件单价2万元以上或单一类型成品软件总价10万元以上的,需提供三个或三个以上同级别不同品牌厂商(代理商)的询价报价单(优先提供全球、全国、省级等级别的代理商报价单),与其他省份相比,提高了触发询价报价单的单价或总价标准,可能是基于当地市场情况和项目规模的考虑。
三、详细计价说明方面的特别规定及借鉴之处
1. 政务云的相关规定
不少省份明确规定成品软件原则上由政务云提供,如湖南、四川、海南、西藏等。当政务云无法提供时,项目单位需另行申请采购,且采购申请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这一规定有利于充分利用政务云的资源,降低项目成本和管理难度。例如,对于一些通用的基础软件和支撑软件,如果政务云能够提供,项目单位就可以优先选择从政务云获取,避免不必要的采购环节和费用。其他地区可以借鉴这种做法,加强与本地政务云的合作,优化软件资源的分配和使用。
2. 实施服务费的规定
部分省份对实施服务费的计算和计入方式进行了详细说明。如四川规定实施服务包括为实现软件既定功能和性能目标而需开展的需求调研、业务流程梳理、数据初始化、系统配置等活动,实施服务费适用于“行业应用软件 + 实施服务”的情形,操作系统、数据库等成品软件不计取实施服务费。海南也有类似规定。这有助于规范实施服务费的计算范围,避免重复计费,提高项目成本的透明度。对于项目单位来说,在编制预算时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哪些软件需要考虑实施服务费,从而准确计算成本。其他地区在制定相关规定时,可以参考这些做法,明确实施服务费的计算标准和适用范围。
3. 信创产品的规定
一些省份对信创产品成品软件采购费作出了特别规定。如重庆规定信创产品成品软件采购费参照有关部门发布的目录指导价执行;海南也提到信创软件产品购置费参照有关部门发布的目录指导价执行。随着信创产业的发展,这些规定为信创产品的采购提供了明确的价格参考,有助于保证信创产品采购价格的合理性和规范性。其他地区在推进信创项目时,可以借鉴这种方式,建立信创产品价格的指导机制,确保采购价格既符合市场实际情况,又能支持信创产业的发展。
4. 询价报价单的详细要求
各省份对询价报价单的内容都有一定的要求,如品牌名称、软件版本号、功能清单、性能指标、单价、授权方式、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及电话等。例如湖北要求提供三个以上同级别不同品牌厂商(代理商)的报价单,报价单应包括上述内容;西藏则优先要求提供全球、全国、省级等级别的代理商报价单。这些详细的要求保证了询价报价单的有效性和可比性,其他地区在制定询价规定时,可以参考这些要求,完善自己的询价流程和报价单格式,提高询价的质量和效率。
四、典型软件产品在不同省市中的预算价格编制差异及影响因素
1. 假设的典型软件产品
我们假设一个企业级的办公协同软件,具备文档管理、任务分配、沟通协作等功能,适用于中大型企业的日常办公使用。
2. 计价方法差异下的预算价格编制
在采用询价结合成交价方式的省份(如广东、山东等),预算编制时首先要进行市场询价,获取多家供应商的报价信息。然后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谈判情况,参考已有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价,确定最终的采购价格。例如,在广东,如果能找到近期有类似办公协同软件的政府采购中标项目,就可以参考该项目的价格,并结合新的询价结果进行综合考虑。而在采用公式计算法的省份(如四川、海南),除了要获取软件的市场单价外,还需要估算实施工作量和人月费用单价。根据软件的功能复杂程度和企业的具体需求,确定实施服务的范围和工作量,进而计算出实施服务费,最后按照公式计算出成品软件购置费。
3. 价格依据差异下的预算价格编制
对于依赖同级别不同品牌服务商询价报价单的省份(如湖南、重庆等),预算编制时要确保获取到三个或以上同级别不同品牌服务商的报价单。这些报价单的详细程度(如是否包含功能参数、性能指标等)会影响预算价格的准确性。如果报价单信息不完整,可能导致在比较不同供应商价格时出现偏差,从而影响预算的合理性。而参考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合同)价格的省份,需要仔细筛选与该典型软件产品相似的政府采购项目,确保所参考的价格具有可比性。例如,有些政府采购项目可能只是部分功能与该办公协同软件相似,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对价格进行适当的调整。
4. 详细计价说明特别规定下的预算价格编制
(1)政务云相关规定的影响:如果所在省份规定该软件原则上可由政务云提供,预算编制时首先要查询政务云是否有可用的同类软件资源。如果有,就可以考虑从政务云获取,这样可能会节省采购成本。但如果政务云无法提供,就需要按照其他省份的规定进行采购和预算编制。
(2)实施服务费规定的影响:若所在省份规定该软件属于需要计算实施服务费的行业应用软件类型,预算编制时要准确估算实施服务的工作量和费用。例如,根据企业的业务流程复杂程度和对软件功能的定制化需求,确定需求调研、业务流程梳理等实施服务的工作量,再乘以人月费用单价,计入成品软件购置费中。
(3)信创产品规定的影响:如果该软件产品符合信创要求,且所在省份有目录指导价,预算编制时要参照该目录指导价进行价格估算。这可能会限制价格的波动范围,确保采购价格在合理区间内。
(4)询价报价单要求的影响:在编制预算时,要按照省份规定的询价报价单要求,确保获取到完整、准确的报价信息。如果报价单缺少关键信息,如性能指标、授权方式等,可能会影响对供应商价格的评估和比较,进而影响预算价格的编制。
总体而言,计价方法、价格依据的异同以及详细计价说明方面的特别规定都会对典型软件产品在不同省市中的预算价格编制产生较大的影响。项目单位在编制预算时,需要充分了解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根据软件产品的特点和项目需求,合理选择计价方法和价格依据,并按照详细计价说明的要求,准确估算各项费用,以确保预算价格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同时,各省市之间也可以相互借鉴优秀的做法,不断完善本地的成品软件购置费计价和预算编制制度,提高信息化项目的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通过对各省市信息化项目成品软件购置费的计价方法、价格依据和详细计价说明的分析,以及典型软件产品在不同省市中的预算价格编制差异的探讨,我们可以看到,这些规定和差异既反映了各地在信息化建设中的实际需求和市场情况,也为进一步优化软件采购和预算管理提供了思路和借鉴。希望各地区能够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相关制度,推动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
附表:各省市信息化项目预算支出标准中的软件购置费计价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