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引言
专项债券与信息化项目,是政府投资领域两类各具特殊性的对象,两者叠加后产生的审计难题,值得认真研究。
从专项债券看,其以政府信用背书,以“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为立身之本,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1〕61号)确立“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要求对债券资金绩效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实行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未纳入清单的项目均可申请,新型基础设施、数字经济相关产业基础设施更被列入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正面清单”,并明确各级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专项债券的审计监督。
从信息化项目看,其成果具有无形性,技术迭代快,既无定额可循、又无信息价可依,造价专业性强,建成后还需长期刚性投入运维成本。
两者结合,实质是用专项债之“快钱”,投信息化之“软项目”。审计既要查资金合规,又要鉴需求真伪、量绩效虚实、核造价高低,传统审计方法面临挑战。审计署202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披露的下列数据,足以说明形势之严峻:

唯有坚持辩证看待,既要看资金使用之“表”,也要看项目管理之“里”,抓住关键环节,方能审深审透。
二、需求真实有效性方面的问题
需求是项目的源头。辩证看待专项债信息化项目的需求问题,既要看到基层数字化转型的客观需要,也要看到借债冲动下需求失真的主观动因,后者往往是问题的主要方面。
(一)问题表现
问题一|为申报而包装项目
实践中,有的项目单位为搭上专项债申报快车,对照投向领域和“负面清单”反向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拼凑建设内容,先圈定资金、后补做论证,可研沦为“可批”。
问题二|贪大求全
有的县域项目简单对标省市级建设标准,堆砌全栈人工智能、城市信息模型、数据中台等概念,建设规模与当地人口规模、业务量、财政承载力和运维能力明显不匹配。
问题三|存量资产底数不清
对本地区、本部门已建系统摸查不实,与上级统建平台的功能边界关系不清,导致重复申报、重复建设。
问题四|需求调研浮于表面
只听信息化主管部门意见,不听业务一线和办事群众意见,建成的系统“看起来先进、用起来别扭”。
(二)本质透视
透过现象看本质,上述问题的内因在于借债冲动压过了建设理性,申报导向取代了需求导向;外因则在于申报窗口期紧张、审核以书面材料为主,给包装美化留下空间。内外因交织,内因起决定作用。审计署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及相关数据印证了这一点:

审计署202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亦显示,70个地区专项债资金闲置或损失浪费189.53亿元,主要源于超需求发行债券、前期准备不充分等。
这些数字印证:需求失真绝非个别现象,而是专项债信息化项目风险的主要方面。
(三)审计要点
对此,审计应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突出四个要点:
审计要点
1. 穿透审查可研报告调整沿革,对比申报前后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的变化轨迹,识别“为债而编”痕迹;
2. 核查存量信息化资产台账和上级统建平台功能清单,判定是否存在重复建设;
3. 验证需求调研原始记录,核查调研对象是否覆盖业务部门和最终用户;
4. 将建设内容与地区产业发展、人口规模、业务体量、财政承受能力比对,论证规模适当性。
三、项目绩效成效方面的问题
绩效是专项债的生命线。财预〔2021〕61号要求通过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五个环节实施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并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安排债券资金的前置条件。对照这一要求,专项债信息化项目在绩效方面存在三类常见问题。
(一)问题表现
问题一|绩效目标空泛
目标通篇为“提升、优化、完善”等定性表述,缺乏可量化、可考核的指标,有的以“建成后评估”回避事前目标设定,使前置条件流于形式。
问题二|重建设、轻运营
建设期投资集中、气势大,运维经费却无着落;只算建设账、不算运营账,系统“建得起、用不起、养不起”,全生命周期成本并不划算。
问题三|收益与投入失衡
部分项目收益测算脱离实际,建成后利用率低甚至闲置。
(二)辩证分析
对此需作辩证分析,这是内因层面最需把准之处:一方面,信息化项目产出的多为公共服务效能,其绩效天然难以货币化量化,与专项债“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要求之间存在客观张力;另一方面,难量化不等于不可量化、不应量化,更不能成为放弃绩效约束的理由。主要方面在于,部分项目单位和管理部门以“难量化”为托辞,放松了本可做到的目标细化和过程监控。

(三)审计要点
审计要点有四:
审计要点
1. 审查绩效目标的可量化性,核查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及效益指标是否具体可考;
2. 核查建成后系统实际利用率、活跃度和闲置率,与申报预期对比;
3. 测算运维成本并审查可持续运营机制,判断运维经费有无稳定来源;
4. 开展全生命周期成本与效益匹配分析,对照财预〔2021〕61号关于“项目全生命周期预期收益与专项债券规模匹配情况”的评价要求,检验融资收益平衡方案的真实性。
四、项目投资审计方面的问题
投资控制是专项债信息化项目审计的技术难点,也是最易被各方合谋规避的环节。辩证看待造价问题,既要看到信息化计价客观困难的一面,也要看到计价依据与方法错配这一可纠正的主要方面。
(一)问题表现
问题一|前期决策阶段投资控制形同虚设
《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明确,经核定的投资概算是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的依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突破概算。但实践中,不少信息化项目的投资仅凭专家评审通过即予批复,评审专家多侧重技术先进性,较少关注造价合理性,缺乏独立的造价评估环节,概算的刚性约束未能落地。
问题二|造价审核机构错配
信息化项目既无定额可循、又无信息价可依,沿用工程造价机构和定额思维审核,审不出真问题。按照GB/T 36964《软件工程 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等国家标准,定制软件开发成本应以功能点方法度量,成品软件与设备应以市场询价核定,理应由具备软件造价专业能力的机构承担审核。
实践中,可借助软件造价喵等基于国家标准和行业基准数据的智能评估工具,快速测算开发成本、辅助审核信息化项目造价。
问题三|具体造价问题多发
· 定制当成品软件或成品软件当定制软件报价,价格虚高;
· 产品数量论证,配置选型缺乏量化分析;
· 接口开发不论复杂度,一律按统一单价计取;
· 数据服务无量化计价依据,随意性大;
· 系统集成费取费口径和费率不规范;
· 硬件设备、云资源、网络链路等超标准配置。
某省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即披露某信息化建设项目软件开发成本价格虚高627.15万元。
对成品软件和设备价格,可辅以AI询价喵等智能询价工具获取市场参考价,提高核价质效。
(二)审计要点
审计应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审计要点
1. 审查前期决策程序合规性,核查投资是否经过独立造价评估、概算调整是否履行报批程序;
2. 审查造价评估机构的专业性,防止“以工程定额之尺,量软件无形之物”;
3. 审查计价依据与计价方法的匹配性,定制开发看功能点测算过程,成品软件与设备看询价记录和配置必要性,集成费、其他费看取费口径和比例上限。
五、对策建议
综合上述分析,专项债信息化项目的问题,表象在资金,根源在决策与管理,主要方面在于申报冲动与专业约束的失衡。建议构建“需求—绩效—造价”三位一体的审计框架:

建议一|前置专业造价评估
将专业信息化造价评估前置到可研和初设环节,改变“技术评审代替造价评审”的状况。
建议二|实施穿透式跟踪
依托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系统,对资金使用、建设进度、运营绩效实施全过程跟踪,及时纠偏。
建议三|坚持辩证思维
既防止“不申报、错过数字化转型发展机遇”,又防止“乱申报、埋下债务风险和闲置浪费隐患”,统筹兼顾发展与安全,推动专项债券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发挥应有效益。
参考依据
1.《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署,2024年6月)
2.《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署,2025年6月)
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1〕6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
5.《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
6.《软件工程 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GB/T 36964-2018)
7. 相关省级审计机关2023、202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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