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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各省市信息系统集成费是多少?
更新时间:2025-02-19 09:34:19

信息系统集成费的合理编制和审核,对项目的预算控制至关重要。我们对16个省市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分析,其中部分文件是政府发布的标准,这些标准为信息系统集成费的核算提供了重要依据。接下来,我们将主要从各省市信息系统集成费的费率、计算方式、计取基数的差异化规定以及编制建议这几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以便更清晰地了解不同省市在信息系统集成费方面的标准和差异,为相关从业者提供准确的参考信息(附各省市信息系统集成费明细分析表)。

一、集成费率差异

重庆则对基础环境集成实施费、硬件集成实施费和成品软件集成实施费分别规定了不高于3%、5%和8%的费率。湖南根据集成复杂度分为不同费率,集成复杂度较低的≤4%,中等的≤6%,较高的≤8%。山东的成品软件集成费不高于8%,硬件设备集成费用不高于5%。湖北以软件产品购置费为取费基础,费率在6% - 8%之间。四川不仅有基础环境、硬件和软件集成实施费的费率限制(分别不高于3%、5%、8%),还设有0.6 - 1.2的调整系数,一般情况下取值为1.0。贵州的机房集成实施为6%,纯硬件集成实施服务7%,纯软件集成/软硬件集成实施服务8%。海南、陕西等省市也都有各自的费率规定,如海南基础环境、硬件和软件集成实施费分别不高于3%、5%、8%,陕西集成费率不超过8%。

二、计算方式的差异

湖南的计算方式是系统集成费=(集成对象相关的设备购置费 + 集成对象相关的成品软件购置费)×系统集成费率,同时还明确了不列入计价基数的项目。重庆的集成实施费=集成对象总费用×集成费率,集成对象总费用包含设备购置费、成品软件购置费和能力组件建设费。山东分别以成品软件购置费用和相关硬件设备购置费用为基数计算相应集成费。湖北直接以软件产品购置费为基础按6% - 8%费率计取。四川则是系统集成费=集成对象总费用×系统集成费率×调整系数,同时对部分费用不计入集成实施费做了说明。贵州根据不同集成类型以硬件设备费及基础软件费之和为计费基数计算费用。

三、计取基数的差异化规定

山东主要针对成品软件和硬件设备以其购置费用为基数计算,未提及定制开发软件,可认为定制开发软件不纳入计取基数。

湖北是以软件产品购置费为计取基数,未提及定制开发软件,可认为定制开发软件不纳入计取基数。

湖南的计取基数是集成对象相关的设备购置费和集成对象相关的成品软件购置费,未提及定制开发软件,可认为定制开发软件不纳入计取基数。

重庆的计取基数是集成对象相关的设备购置费、成品软件购置费和能力组件建设费的总和,表明定制开发软件纳入计取基数。

四川的计取基数为与集成对象相关的设备购置费、成品软件购置费和定制开发软件费的总和,但规定软件系统之间的接口开发费不计为集成实施费,独立的定制开发软件不计取集成实施费,即定制开发软件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不纳入计取基数。

贵州的计费基数为硬件设备费及基础软件费之和,明确云资源费、定制软件开发费、数据服务费、信息安全费、标准编制费、链路租用及短信服务费不应计取系统集成费,即定制开发软件不计入计取基数。

海南的计取基数为与集成对象相关的设备购置费、成品软件购置费和定制开发软件费的总和,表明定制开发软件纳入计取基数。

陕西的计取基数为集成对象总费用。

辽宁的计取基数为需集成的硬件设备购置费、软件产品购置费、软件开发费之和,表明定制开发软件纳入计取基数。

西藏的计取基数为集成对象购置费用,包括与集成对象相关的硬件设备购置费、成品软件购置费,未提及定制开发软件,可认为定制开发软件不纳入计取基数。

山西以软件产品购置费为取费基础计取系统集成费,未提及定制开发软件,可认为定制开发软件不纳入计取基数。

广西的计费基数是进行集成的软硬件设备费用总和,未提及定制开发软件,可认为定制开发软件不纳入计取基数。

安徽的计取基数为硬件设备购置费和成品软件购置费,并考虑了调用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组件的费用,未提及定制开发软件,可认为定制开发软件不纳入计取基数。

四、编制及审核建议

1.精准界定范围:在编制信息系统集成费时,要像湖南那样准确区分与集成对象相关和不相关的设备及软件,确保计价基数的准确性。同时,要特别关注各省市对定制开发软件在计取基数中的规定,避免因理解不清而导致费用计算错误。

2.评估复杂度选费率:参考重庆等省市对集成复杂度的分类,合理评估项目情况,选择合适的费率,避免费率选择不当导致费用计算偏差。

3.用好调整系数:对于像四川有调整系数的情况,要综合考虑项目各项因素,如性质、规模等,科学确定调整系数,使费用更符合实际。

4.详细记录过程:如同辽宁一样,详细记录费用构成、计取基数、费率和计算过程,方便审核和追溯,增强费用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5.关注特殊规定:如广西对施工地点集中或分散的软硬件集成项目有不同费率规定,安徽对特别复杂或分散项目的8%取费需提供详细方案论证等特殊情况,在编制时要格外关注,严格按规定执行。同时,不能忽视各省市对定制开发软件在计取基数方面的特殊规定,确保费用计算的合规性。

通过对各省市信息系统集成费的费率、计算方式和计取基数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掌握相关标准,在编制或者审核信息系统集成费时做到准确、合理、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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