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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支出预算标准的规定(试行)》(豫财预〔2020〕67号)解读
更新时间:2025-08-25 14:16:12

为规范省级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管理,河南省财政厅于2020年7月印发《关于省级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支出预算标准的规定(试行)》(豫财预〔2020〕67号)。该文件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GB/T28827)等法规制定,对省级信息化运维项目的预算编制提供了明确指引。以下从适用范围与核心概念、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标准等方面进行解读。在我们之前对河南省其他信息化相关标准进行了解读,可以结合阅读:

【河南新标】豫财预〔2024〕105号-《关于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预算标准的规定》-费用标准解读系列29;

《关于省级政务云服务费支出预算标准的规定》豫财预〔2024〕106号解读;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成本度量规范》(DB41/T1720 2018)标准解读。



一、适用范围与核心概念

(一)适用主体

《关于省级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支出预算标准的规定(试行)》(豫财预〔2020〕67号)适用于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及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

(二)核心概念

信息化运维项目:指省级财政资金安排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安防系统及其他信息化运维项目。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可参照本规定并结合国家、行业标准执行。

运维内容:指质保期结束后,为保障信息化项目正常运行所需的技术支持和综合管理服务,包括5类核心内容:

(1)基础设施维保(机房、通信链路租赁等);

(2)硬件设备维保(服务器、网络设备、音视频系统等);

(3)软件运维(产品软件、定制开发软件、信息资源维护等);

(4)等保测评、密码应用及安全服务;

(5)其他运维服务。


二、预算编制规范

《关于省级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支出预算标准的规定(试行)》(豫财预〔2020〕67号)附件1《项目支出预算方案编制规范》明确了预算方案的核心结构,要求各单位按以下逻辑编制:


(一)基本情况

需包括项目名称(规范表述为“20XX年XXX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项目单位职能与组织架构、运维对象(规模、周期、现有模式如自行运维/外包)、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需求分析

软硬件资源现状:需阐述系统迁云情况、本年度软硬件增减变化,并填写《软硬件资源存量表》(表1-1),明确设备/软件的性能、数量、购置时间、运行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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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维需求细节:包括运维模式(自行/外包)、服务级别(如响应时效)、人工技能标准等核心要求。

(三)主要内容

需按以下运维内容分别阐述具体需求:

(1) 基础设施维保:机房需说明类型、面积、设备配置(如供配电系统、精密空调);通信链路需明确光纤数量、带宽、租赁时间等。

(2) 硬件设备维保:服务器需说明维护时间、方法;网络设备需按安全级别提出维护内容(如防火墙配置)。

(3) 软件运维:产品软件需明确名称、授权年限、业务运行要求;定制开发软件需说明功能、使用人数、维护内容。

(4) 等保密评、密码应用及安全服务: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密码应用的规范要求,提出项目等保测评、密码应用及安全服务需求。

(5) 其他服务:阐述其他有关运维需求。


(四)资金预算与绩效目标

资金预算:需按规范表格(表1-2至表1-6)填报,明确各类运维费用的计算依据(如设备购置费、费率、规模调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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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需阐述产出(如运维响应时效)、成本(如人均运维费用)、效益(如系统可用率)、满意度(如业务部门评价)等指标。


三、预算标准

《关于省级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支出预算标准的规定(试行)》(豫财预〔2020〕67号)附件2《项目支出预算标准》明确了各类运维费用的最高限额标准,核心内容如下:


(一)基础设施维保费

1.机房维保

按设备/工程费用乘以固定费率计算,例如:

(1)地面、供配电系统等:工程费用×4%;

(2)不间断电源、精密空调等:设备购置费×6%;

(3)电气火灾报警系统:设备购置费×7.5%。

注:机房年度维保费用原则上不超过机房建设总费用的3.5%。

2.通信链路租赁:

(1)裸光纤、专线链路等:结合市场情况据实编报;

(2)短信平台:0.05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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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硬件设备维保费

按设备购置费乘以固定费率计算,且年度总费用不超过硬件购置总费用的5%,例如:

(1)小型机:设备购置费×7%;

(2)PC服务器:设备购置费×5.5%;

(3)安全设备(防火墙等):设备购置费×8.5%;

(4)音视频系统:设备购置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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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软件运维费

1.产品软件

按软件购置费乘以费率计算,例如:

(1)操作系统、办公软件:5.5%;

(2)中间件、数据库系统:9.5%;

(3)安全软件:10%。

2.定制开发软件

按功能复杂度分级计算:

(1)简单功能(仅输入、输出等):6%;

(2)较复杂功能(业务数据处理):10%;

(3)非常复杂功能(多重实时处理):15%。

注:运维费用超购置费15%的,视为升级改造,不适用本标准。

3.信息资源维护

按工作量计算:

(1)数据录入、处理等:400元/人・天;

(2)系统迁移:700元/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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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保测评、密码应用及安全服务费

结合实际需求及市场情况据实编报。若单位有多个存量系统,需统筹整合后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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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运维服务费

结合实际需求及市场情况据实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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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规模调整系数

编制机房维保、硬件设备维保、产品软件运维预算时,同类设备/软件数量(M)超过10台(套)的,运维费用需乘以系数:

(1)10<M≤50:0.9;

(2)50<M≤100:0.8;

(3)100<M≤200:0.7;

(4)200<M≤500:0.6;

(5)M>500:0.5。

编制定制开发软件运维预算时,若多个系统由同一运维商运维,需在费用标准基础上乘以规模调整系数,系数少于1。


四、执行要求

1.限额管理:《项目支出预算标准》为最高限额,各单位需秉持“过紧日子”思想,从严编制预算,不强制达到标准。

2.按需编列:运维内容并非必须全量发生,需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未明确标准的内容结合市场情况编制。

3.动态调整:省财政厅将根据政策、技术发展及市场行情,适时调整预算标准。

4.依据效力:《关于省级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支出预算标准的规定(试行)》(豫财预〔2020〕67号)是各单位编制预算、财政部门审核预算的法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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