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服务项目费用,是指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有关规定,按照政府采购法采购的信息化产品服务或信息系统服务所需支出的费用。信息化服务类项目一般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两种方式进行,了解二者的区别可以查看本公众号往期文章《政府购买服务与政府采购服务的区别》。租赁服务是购买服务的常见形式之一,按服务项付费或按服务量付费是购买服务项目的主要付费形式。
大部分省市、地级市及行业信息化项目标准规范将购买服务项目费用分为购买信息化产品服务费和购买信息系统服务费,比如四川省、重庆市、海南省、福建厦门市、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通过产品折旧年限、服务期来确定购买信息化产品服务费;项目投资回报率、购买服务期年折现率、折现年序数和经济性系数确定购买信息系统服务费。唯一不同的是,四川省在计算购买信息系统服务费,需先算出项目建设投资费与项目运维总费用的和,再计算每年购买服务费用。而其他省市、地级市及行业信息化项目标准规范则是通过项目建设投资费算出每年购买服务费用后再加上当年的运维费进行取值确定。
广东省则是将购买服务费分成了定制软件租赁服务费及成品软件租赁服务(许可)费。其中需要注意的是成品软件租赁服务(许可)费按服务形态进行费用确定,分为了整体使用和按次使用,不同形态计算模式也不同。广西及广西柳州市则只提到了购买服务,并无具体测算方式的描述。省市、地级市及行业信息化项目标准规范的对比详见下表。
随着购买服务相关政策的发布后,购买服务项目费用占比越来越大,为了确保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既高效又经济,实现“买得值”的目标,须在预算报审前进行经济性的论证,通过“最小代价投入”,实现“最快系统部署”,达到“最佳实战效果”以及“数据共享”。所以在实际测算中,首先需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是否符合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适宜采用购买服务方式的项目是否及时进行更改。在合同中也应约定好分摊年限、项目投资回报率等系数,并且着重注意服务年限,政策规定一般不超过三年(详见本公众号往期文章《政务信息化服务类项目服务期限通常不超过三年?》),定期对所购服务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才能确保政府购买服务全过程的严格管理。